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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重点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心、舆论关注,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弊”为主攻方向,紧盯民生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权假冒、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守护消费”相关案件9009件,案值2380万元,罚没2884万元。现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铜仁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不向消费者告知应当告知的有关事项案

2025年1月10日,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当事人铜仁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消费欺诈。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主要经营奢侈品交易。2024年11月17日,当事人将卡地亚蓝气球腕表(42毫米表款,自动机芯,精钢)2019年生产款假冒2023年生产款卖给投诉举报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已构成不向消费者告知应当告知的有关事项的违法行为。铜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周某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利益案

2024年12月7日,长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周某某经营的水果摊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摊位使用的电子台秤具有作弊功能,经长顺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依法鉴定,该秤为不合格计量器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长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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