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事关我国数亿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很多人都纷纷表示疑问,对于超出占有的宅基地面积,政府会怎么处理?甚至有传言说,农村宅基地要开始收费了,每年要交上千元,这是真的吗?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宅基地本身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息息相关,字啊一定程度上,宅基地是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两种功能,所以,对于农民个人来说,使用宅基地的前提,第一,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虽然农民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只能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不能随意改变用途。第三点,宅基地的使用是无期限的。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一块“风水宝地”,有了它,农民的心也就踏实了。早在《土地管理法》里面就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能超过当地的用地标准,可是纵观如今的农村,超标准的情况在农村非常的普遍,因此,一些地区针对这个情况,相继出台了“有偿使用”制度。

例如山东省巨野县、江西玉山县、海南省琼海市等,都推行了“有偿使用”制度,巨野县规定超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元/㎡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通过这个可以得知,如果超出的面积太多,每年交纳上千元的超标准费用,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是否需要交费,主要是根据当地的用地标准,每个地方的标准不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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